昌乐县解决企业办理用电业务耗时长问题

2018-10-15 08:47:00    作者:刘燕   来源: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近期,昌乐县软环境办在全县开展的“企业巡诊”活动中收到企业反映,企业开办阶段获得电力手续比较繁琐,除了向供电公司申请报装外,还要到政府有关部门审批,虽然每个审批环节都有规定时限,但全流程走下来还是耗时较长,建议优化审批流程,降低企业开办成本。

  近期,昌乐县软环境办在全县开展的“企业巡诊”活动中收到企业反映,企业开办阶段获得电力手续比较繁琐,除了向供电公司申请报装外,还要到政府有关部门审批,虽然每个审批环节都有规定时限,但全流程走下来还是耗时较长,建议优化审批流程,降低企业开办成本。

  对企业反映的这一问题,昌乐县软环境办立即进行了查核。从单个部门角度看,每项手续用时都不长,若站在企业角度看,从初始申请到最终电力接入,总时长却达68个工作日,还有比较大的优化空间。

  为解决这一问题,昌乐县软环境办组织供电、规划、住建、交通等部门成立专班,深入企业调研,听取企业意见,对照山东省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要求,推动供电系统审批和相关行政审批同步整改,有效缩短了企业获得电力时间。对供电系统,精简报装手续,对高压客户用电报装的7个环节进行精简合并,只保留了用电报装申请、供电方案答复、接入工程实施、装表接电等4个环节,时限由原来30个工作日缩至11个工作日。对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实行行政许可事项并联审批,企业在申请电力报装的同时,将绿地占用、占路、掘路等许可事项实行并联审批,时限由原来38个工作日缩至12个以内。目前,企业办理用电业务总时长由原来的68个工作日缩短至23个以内。

  声明: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