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生气跑走,潍坊小伙情急驾车猛撞护栏追赶!

2018-08-10 22:22:00    作者:   来源: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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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因为言语不和,女友一气之下跑掉。为了抄近道追上女友,男青年腾某驾车直接撞开了护栏。8月9日,这位把公共设施当成自家篱笆墙的任性哥被昌邑警方行政拘留。

  8月1日一早,昌邑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北海路与利民街路口以西巡查时发现,此处有一段隔离护栏被损毁,他们推断是交通事故所致,于是立即通知了事故处理中队及设施管理人员。

  事故处理民警到达现场后进行了勘查走访,确定护栏的确是人为所致,且为车辆撞毁。他们随后调取查看了7月31日晚路口的监控视频,果然发现当晚近12点时,有一辆车连续多次撞击过护栏,显然是驾驶人故意所为。

  但因当时灯光暗弱,无法捕捉到该车车牌号码。接下来,民警展开更加细致深入的排查工作,尽可能多地调取监控录像,并且对事发地周边的店面商铺逐户走访。经过两天的连续奋战,终于从千余车辆中锁定了肇事车的车型及牌号。

  接到民警的电话通知后,司机很快来到事故处理中队接受询问。民警据其交代,并且结合已掌握的证据材料,逐步弄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驾驶人腾某,昌邑本地人。7月31日晚11时许,腾某与女友在外散步时,因琐事发生言语冲突,女友紧走几步,想与腾某拉开距离。

  腾某便钻进停在附近的私家车,慢腾腾一直跟在女友身后。当走到利民街与北海路路口以东时,女友突然翻过路中央护栏,来到了路的南侧。腾某一看急了,如果将车开到路口调头,还有一段不小的距离,因为怕女友跑掉,他驾车径直向护栏冲去。在连续撞击三次之后,护栏终于被撞开一个缺口,腾某开车驶到路南侧,逆行追上了女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七款,“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之规定,腾某将被依法处行政拘留十日及罚款。面对这样的处罚结果,腾某后悔万分,仅仅与女友闹了一点小矛盾,自己就情绪冲动,目无法纪,任意损毁交通设施,实在不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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