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消防安全引发国家关注 出台一系列政策举措加强安全管理

2018-06-16 14:29:00    作者:   来源: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

  如今,电动车已成为居民日常短途出行常用的交通工具。目前,我国电动车全社会保有量约3亿辆,年产量3000多万辆。然而,电动车的快速发展一直伴随着“管理难”“安全事故多”等问题。为预防电动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从国家到地方,已经密集出台了一系列关于规范电动车安全使用、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方面的政策和举措。

  电动车火灾频发且呈逐年增长趋势

  近年来,我国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并呈逐年增长趋势,起火原因主要为电气故障。电动车大多在室内停放和充电,有的甚至停放在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由于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

  2011年4月25日,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2017年9月25日,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一群租房发生火灾,造成11人死亡,这些都是室内电动车电气故障引发的,教训十分惨痛。

  应急管理部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7年,全国共接报由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1万余起,较前5年增长33.3%;2013年以来,全国因电动自行车火灾死亡233人,其中引发较大以上亡人火灾34起、死亡142人。

  出台一系列政策举措保障电动车安全

  近年来,国家和地方高度关注电动车消防安全。自2017年以来,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已经密集出台了一系列关于规范电动车安全使用、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方面的政策和举措。

  为预防电动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2017年12月29日,公安部发布了《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提出,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的情况,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并从2018年6月至年底进行集中整治。要求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国家部署之后,各地也立即开展相关行动。2018年1月30日,济南市公安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2018年5月22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了《规范电动车安全使用管理工作方案》。

  顺应需求云智充提供安全智能充电服务

  让电动自行车安全畅行,不仅需要国家的部署和引导,也需要社会、用户、企业的共同参与。作为一家专业从事电动车智能充电管理的科技创新型企业,“云智充”安全智能电动车充电管理系统的研究并以其为主打产品,以速度快和覆盖广为特点,全方位为用户提供-一站式电动自行车充电解决方案,大力进军社区、公共场所、市政合作等市场,打造以电动自行车社群为入口的智能生活生态服务平台。

  短短2年时间,“云智充”电动车智能充电管理系统已经进军了江西、浙江、湖北、黑龙江、河北、山西等16个省份,其安全性、便捷性、智能化赢得了市场和用户的一致好评。

  目前,“云智充”团队正在大力开发和拓展市场,真诚欢迎有志之士一起加盟,承诺将免费为加盟商提供产品、免费上门安装指导,欢迎各界人士前来咨询、洽谈。

  声明: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焦雪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