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纪委通报3起党员干部违法占地典型问题

2018-06-13 18:02:00    作者:   来源: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

  党员干部违法占地行为破坏经济发展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各界反映强烈。近日,临朐县纪委查处3起党员干部违法占地问题。

  九山镇夏庄中心村原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青杨峪村首席代表赵金福违纪问题。2010年7月,赵金福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青杨峪村集体土地332平方米建冷藏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2010年10月,受到县国土资源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限期拆除非法建筑物,并处罚款6640元的处罚。赵金福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龙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城管办主任曾涛违纪问题。2014年12月,曾涛与其妻倪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龙山产业园黄家庄村集体土地922平方米建设钢构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2018年2月,受到县国土资源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限期拆除非法建筑物,并处罚款23050元的处罚。曾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冶源镇迟家庄中心村党支部委员刘汉强违纪问题。2011年5月,刘汉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冶源镇迟家庄村集体土地1368平方米建钢构大棚积院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2011年6月,受到县国土资源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限期拆除非法建筑物,并处罚款27360元的处罚。刘汉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声明: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焦雪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