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补助、再补助!潍坊高新区制定人才新政 吸引高校毕业生

2018-04-25 20:11:00    作者:   来源: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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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为打造区域性人才高地,潍坊高新区印发了《鼓励高校毕业生来区创业就业扶持办法》。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来区创业就业对打造区域性人才高地,优化人力资源结构,助力新旧动能转换意义重大。为在新一轮人才竞争中争得主动权,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区创业就业,结合潍坊高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实施研究生引进扶持计划

  1. 对企业新聘用及来区自主创业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以下简称“双一流”)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市级补助标准每月3000元基础上,区级再配套补助800元;对企业新聘用及来区自主创业的非“双一流”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市级补助标准每月3000元基础上,区级再配套补助500元;期限5年。对新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按其在站实际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助,补助期限最长为2年。对出站留区或来区在企业工作的博士后,在市级科研经费资助标准20万元基础上,区级再配套资助3万元。

  2. 对企业新聘用及来区自主创业的“双一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市级补助标准每月1500元基础上,区级再配套补助300元;对企业新录用及来区自主创业的非“双一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执行每人每月1500元的补助标准;期限3年。

  实施大学本科毕业生集聚工程

  对企业新录用及来区自主创业的“双一流”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市级补助标准每月500元基础上,区级再配套补助200元,期限3年;对企业新录用及来区自主创业的非“双一流”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执行每人每月500元的补助标准,期限1年。

  提供创业孵化载体

  支持具备条件的园区建设博士、留学生、海外人才及大学生创业空间。大学生创办企业入驻创业空间的,第1年免租金,享受创业辅导、管理培训、融资对接等专业化服务。创业空间每新入驻1家大学生创业企业,给予1万元的经费资助,每家创业空间每年最多给予20万元经费资助。

  评选优秀创业项目

  组织开展大学生创业大赛,每年评选10个优秀项目,项目在高新区落地转化的,给予5—10万元的资金扶持。

  落实创业带动就业扶持政策

  对来区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现行政策规定,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提供住房保障

  对来区创业就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来区创业的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提供人才公寓作为周转住房。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按其实际投资额或缴纳税金情况,给予5—25万元的购房补助,用于购买自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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