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再提城乡低保标准 农村低保每人提至4100元

2018-01-02 10:41:00    作者:张平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日前,青州市再次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并确定农村特困人员护理标准。

  大众网1月2日讯(记者 张平)日前,青州市再次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并确定农村特困人员护理标准。

  调整后,青州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51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3800元提高到4100元。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年6100元提高到6200元,分散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暂不提高,继续按每人每年4500元标准执行。同时,确定农村特困人员的照料护理标准分为三个档次,即完全丧失自理能力的每人每月360元、部分丧失自理能力的每人每月250元、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每人每月150元。

 

  声明: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