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2 21:14:00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大众网12月12日讯(记者 张坤)日前,山东省食药监局发布潍坊市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017年11月)。其中,诸城市舜王卫生院使用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案,遭到通报。通报如下:
案件名称为诸城市舜王卫生院使用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案,违法企业为潍坊市舜王卫生院,法人姓名为范合东,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49392053337078211C1001,主要违法事实为诸城市舜王卫生院使用的彩色超声诊断仪(型号;LOGIQ P6,序列号:231942SU1),为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处罚依据为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处罚结果为没收违法使用的彩色超声诊断仪(型号;LOGIQ P6,序列号:231942SU1)1台,免于其他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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