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潍坊建设再上新台阶

2017-10-10 08:58:00    作者:潘来奎   来源:潍坊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群众满意度测评 法治建设 自评 新路子 契约化管理
[提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坚持部门、区域目标同向,明确各县市区、各部门分别负责本地区、本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市顺应形势要求,紧扣发展大局,积极探索创新,大力推进法治潍坊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先后荣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等称号。

  抓创新 求突破

  构建齐抓共管的“大普法”体系

  法制宣传教育是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我市积极推进工作创新,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大普法”格局,夯实了法治潍坊建设的基础。

  创新工作机制,由“单打独奏”向“普法大合唱”转变。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将普法责任按区域和职责落实到相应的县市区和执法单位。建立普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交流情况,共同研究解决问题,搭建起了条块结合的协调推进平台。将120余部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责任,逐一明确到各成员部门,对各专门法群众知晓率提出指标要求;对重点事项实行项目化管理,跟进督查督办,限期整改落实。通过完善机制,落实责任,整合了资源力量,形成了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

  创新考核方式,由“自评”向“群评”转变。为改变以往“自评自议”考核方式存在的弊端,市普法办出台了新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考核办法》,这种测评方式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准,各单位要想取得高分,来不得半点虚假,必须深入群众,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在平时。这样,就为各单位查找改进不足、做好普法工作指明了方向,调动了各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创新载体形式,由“粗放式普法”向“精细化普法”转变。为了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潍坊市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编印《常用法律法规选编》读本,免费发给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学习,受到广泛好评。各县市区、各部门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5”土地日、食品安全周、税法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契机,积极开展法制征文、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节目汇演等宣传活动,收到良好的效果。

  抓重点 求实效

  增强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

  依法治理是法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我市充分发挥部门、区域各自优势,集中抓好社会管理热点难点问题的依法治理,取得了初步成效,依法治理工作走出了一条新路子。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坚持部门、区域目标同向,明确各县市区、各部门分别负责本地区、本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市直各部门发挥专业优势,抓好相关领域、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加强对基层相关部门的工作指导,着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各县市区发挥熟悉基层实际、资源力量充足的优势,整合辖区各部门、单位职能,抓好区域范围内的依法治理工作。同时,坚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及时通报情况,共同研究解决,从而形成了依法治理工作的合力。

  为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的针对性、实效性,制定下发了法治潍坊建设工作要点,把人民群众关心、党委政府关注的社会管理热点、难点问题的治理作为重点,组织相关单位加大对安全生产、交通运输、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房屋征收、产品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信访等方面问题的依法治理力度,推动社会管理相关问题的解决走上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制定下发了《法治潍坊建设工作检查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对年内确定的依法治理重点事项,逐一明确考核内容、责任主体、目标要求和考核方式。通过自查、实地考核、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全面检验各地各单位依法治理成效,把评判权交给广大群众,检查考核结果作为评估法治建设实效和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抓创建 激活力

  全面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

  法治创建是法治建设重要而有效的载体,是法治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为激发各地各单位的工作活力,我市着重从三个方面抓好落实。

  加强分类指导。完善法治创建评价指标体系,针对“法治县市区”“法治镇街”“法治机关”“法治村(社区)”“法治学校”“法治企业”创建的不同实际,完善创建标准,加强分类指导。各地、各单位对照标准要求,结合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明确创建重点。突出抓好法治村(社区)创建,在城市社区,完善居民自治机制和依法治理运行机制,推动社区依法治理与社区教育、服务、管理有机结合;在农村,开展“双治工程”“信用守法村户”“契约化管理”等活动,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有效解决了少数村(社区)组织不健全、制度不完善、法制意识不强等问题。

  注重典型示范。积极开展“法治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对法治创建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进行总结、推广,带动全市面上法治建设深入开展。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宣传法治创建活动的意义、任务和重点以及涌现的先进典型,扩大创建活动的群众基础,为创建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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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沈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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