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基价下调

2017-09-25 08:51:00    作者:周晓晴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用气 天然气 非居民 销售价格 基价
[提要]根据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通知要求,市物价局研究决定,降低我市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销售价格,每立方米由3.07元调整为2.95元。对学校(含幼儿园)教学和学生生活、养老福利机构等(不包括集中供热用气)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户,用气价格按照我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通知要求,市物价局研究决定,降低我市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销售价格,每立方米由3.07元调整为2.95元。 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销售价格为基础,在上浮1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销售价格;当遇冬季上游供气企业调峰,门站基准价格上调时,具体销售价格可再同比例上浮。价格调整政策自2017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8月31日止。

  对学校(含幼儿园)教学和学生生活、养老福利机构等(不包括集中供热用气)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户,用气价格按照我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36-8797878,或登录潍坊大众网官方微博(@潍坊大众网)、潍坊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weifangdzw)。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