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利用“零首付”购车合同诈骗 被寒亭警方抓获

2017-05-23 09:17:00    作者:潘婷 武菁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一分钱不用花,就能把车开回家”,承诺很美好,现实很残酷。犯罪嫌疑人张某利用“零首付”购车的噱头,先后诈骗受害人葛某、赵某等十几人,造成实际损失200余万元。

  大众网5月23日讯(实习记者 潘婷 通讯员 武菁)“一分钱不用花,就能把车开回家”,承诺很美好,现实很残酷。犯罪嫌疑人张某利用“零首付”购车的噱头,先后诈骗受害人葛某、赵某等十几人,造成实际损失200余万元。
  自2016年4月份开始,犯罪嫌疑人张某利用受害人急需资金、便宜买车等需求,告诉受害人可以不用出资,办理购车贷款,用贷款购车后将车卖掉,使用贷款,而后银行的利息可以按月还。这听起来似乎是比较正常的一种套用资金的手段,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嫌疑人采取虚开发票提高车辆价格的手段提高银行贷款额度(按规定,银行车贷只能贷款车辆价值的70%),这样银行贷款就足以支付购车款,嫌疑人从车辆经销商处购得车辆并不需要嫌疑人交纳首付款。待受害人贷款购车后,张某欺骗受害人称购车的首付款、车辆挂牌等各种费用都是他垫付的,诱导受害人将车质押借款,先归还其垫付资金,并欺骗受害人说在质押期间可以帮助其将车抵押到小额贷款公司贷款,质押车辆不用受害人处理,由他出面解决,到时只领取一定数额的贷款使用就行。有的受害人还被张某诱骗写下欠条,而后借款时间到期,张某便消失了,受害人最终车辆没有得到、贷款也没有使用并且背上大量银行分期付款债务。
  通过这种手段,张某半年内诈骗十几人,受害人被张某忽悠买车,不但车没开上,反而还欠下张某的钱,同时还要每月支付银行的贷款。给受害人造成实际损失200余万元。
  犯罪嫌疑人案发后在逃,今年的4月14日,在济南警方与寒亭警方的共同协作下,将张某抓获,现已执行逮捕。
  警方提示:“零首付”购车的噱头很是吸引人,但是犯罪嫌疑人自始至终都是空手套白狼,所谓的“代付的首付款”,其实是银行贷款额与发票开具购车款的差额,犯罪嫌疑人以“代付的首付款”的名义,非法牟利,导致受害人“赔了夫人又折兵”。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36-8797878,或登录潍坊大众网官方微博(@潍坊大众网)、潍坊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weifangdzw)。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