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六年查处2982名醉司机 涉酒交通事故持续下降

2017-05-22 08:55:00    作者:陈怀禹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酒驾 醉驾入刑 交通肇事罪 事故发生 禁驾
[提要]201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醉驾入刑”以来,我市对酒驾违法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涉酒交通事故和伤亡人数也呈持续下降趋势。

  201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醉驾入刑”实施6年以来,5月21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2011年5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全市共查处61668起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其中酒后驾驶58686起,醉酒驾驶2982起。“醉驾入刑”以来,我市对酒驾违法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涉酒交通事故和伤亡人数也呈持续下降趋势。

  数据

  共查处酒驾58686起

  2011年5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全市共查处61668起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其中酒后驾驶58686起,醉酒驾驶2982起。

  酒驾、醉驾是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醉驾入刑”以来,我市对酒驾违法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查处的酒驾、醉驾案件逐年递减,涉酒交通事故和伤亡人数也呈持续下降趋势。以潍城区为例,自2011年以来,历年发生的醉驾案件分别为70起、37起、30起、22起、13起,2016年仅有2起。

  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并构成犯罪的,约占我市终生禁驾人员的三成以上。饮酒驾驶的标准是驾驶人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小于80毫克,醉酒驾驶的标准是驾驶人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不小于80毫克。

  案例

  1

  醉酒驾车,超车发生事故致一死一伤

  去年9月4日15时20分许,邓某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载乘车人杨某、朱亚某、杨涵某,沿坊子区潍安路由南向北行驶至西曹庄村,在超车过程中与一辆电动三轮车相撞。

  当时,电动三轮车驾驶员许会某正从东侧出来右转弯进入潍安路。随后,该轿车又撞到了路东侧的电力线杆和扛着梯子沿潍安路东侧行走的孙文某,事故造成两车、电力线杆、绿化带不同程度损坏,孙文某受伤,许会某死亡。

  经血液抽样检查,民警发现,驾驶人邓某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016年11月22日,邓某被坊子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五年。2016年12月29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邓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2

  酒后驾车,撞伤人逃逸后又撞死一人

  2015年12月29日21时5分,姚玉某酒后驾驶机动车沿青州市华龙街由东向西行驶至青州市益王府路与华龙街交叉口东120米处时,与行人孙伟某发生交通事故,致孙伟某重伤,经法医鉴定构成重伤一级。

  事故发生后,姚玉某驾车沿青州市益王府路由南向北逃逸。在逃逸过程中,行驶至益王府路与华龙街交叉口北200米处时,与王凤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致王凤某死亡,事故发生后姚玉某再次驾车逃逸。

  经调查,姚玉某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两次事故均承担全部责任。

  2016年7月26日,姚玉某被青州市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17年1月16日,市交警支队对姚玉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计划

  执法范围向郊区扩大

  “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比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和方向盘,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市交警支队相关民警介绍,饮酒后驾车的反应时间要比正常情况下减慢2倍-3倍,同速行驶下的制动距离也要相应延长,这大大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人呈微醉状开车,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是没有饮酒情况下开车的16倍。

  “醉驾入刑”6年来,通过对酒驾、醉驾行为的严查严处,我市此类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酒交通肇事事故大幅下降,市民自觉抵制酒驾醉驾的自觉性明显提升。对于酒醉驾行为,交警部门将持续采取高压严打态势。下一步,交警的执法范围也将从市区向郊区不断推进,加大对酒醉驾的曝光力度,直播酒驾执法,形成全社会共治酒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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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沈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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