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效珍走失29年 救助管理站帮其回到青州老家

2017-03-29 09:08:00    作者:宋树云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贺效珍 救助站 救助管理站 走失 西王村
[提要]潍坊新闻网3月29日讯 29年前,家住青州市西王村、患有精神疾病的男子贺效珍不慎走失,家人四处寻找,却始终没有他的消息。随后,青州市邵庄镇西王村反馈信息,表示1988年前后曾进行过行政区域规划和地名更改,贺效珍口中的“王孔公社”是历史名词,好多年轻人根本没听说过。

  29年前,家住青州市西王村、患有精神疾病的男子贺效珍不慎走失,家人四处寻找,却始终没有他的消息。3月23日,贺效珍的女儿贺文玲突然接到潍坊市救助站打来的电话,表示他们接到了安徽省铜陵市救助站的电话,说找到了走失的贺效珍。3月27日,铜陵市救助站的工作人员带着贺效珍走下火车,贺效珍终于回到了阔别29年的家乡。

  回忆 29年前,患精神疾病的父亲外出散步再没回来

  “我还记得当时是1988年10月,那时我才13岁。”每当回忆起这一天,青州市邵庄镇西王村的贺文玲都痛苦不已。这一天,贺文玲跟父亲贺效珍打完招呼就去上学了,41岁的父亲也跟着出去散步,可这一走就再也没回来。

  “尽管查出他精神有问题,但当天一点征兆也没有,我还记得上学前父亲在门口跟我打招呼的样子。”贺文玲说,患病后的父亲虽然有些神志不清,但对周围的人都非常和善,走失过几次都被人安全送回了。没想到,这一次,一走就走了29年。

  3月23日,贺文玲接到潍坊市救助站的电话。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接到安徽铜陵市救助站打来的电话,表示他们收到了一名60多岁患有精神疾病的男子,声称自己是西王村人。铜陵市救助站希望潍坊市救助站能核对此人信息,一经确认,他们将启动程序,将贺效珍送回潍坊。

  接到救助站的电话之后,贺文玲兴奋不已,急忙给其他亲属打了电话。

  与贺效珍的家属核对信息后,市救助站立即向铜陵市救助站回复了消息。铜陵市救助站表示,他们会在近期将贺效珍送回潍坊。

  “当时贺文玲非常激动,看到安徽那边发来的照片,当时就急得要自己开车去安徽接回自己的父亲。”青州市邵庄镇西王村村书记贺效银说,贺文玲在镇上开了一家书店,听到这个消息后拉下卷帘门就往村里赶,都没顾上锁门。确认是自己的父亲后,就要开车去安徽,后来还是周围亲属怕她情绪太激动,路上开车不安全,这才全力劝阻下来。

  喜讯 地名曾更改,多亏市救助站工作人员细心查询

  “一开始,安徽那边提供的信息是益都县王孔公社西王村。”潍坊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杨文滔说,经过查询,潍坊所有的区域划分中没有叫益都县及王孔公社的地方。为了防止出错,杨文滔又使用模糊查询,将老人提到的地名一个一个输入尝试了一遍,只在青州邵庄镇查询到西王村的地名。

  随后,青州市邵庄镇西王村反馈信息,表示1988年前后曾进行过行政区域规划和地名更改,贺效珍口中的“王孔公社”是历史名词,好多年轻人根本没听说过。

  “这么多年了,我一直想着爸爸。如果没有救助站工作人员的认真负责,我恐怕要跟父亲再次错过了。父亲丢了29年,我们一家找了29年,而人生能有几个29年。”贺文玲说,自从父亲走失后,她和母亲经常拿着父亲的老照片思念,每年过年在家也都会放一碗饺子,希望找回父亲后,他还能回来吃。29年来,原本她们心里的希望已经渐渐熄灭了,没想到这次真的圆了团圆梦。

  团聚

  家人相拥喜极而泣

  3月27日下午4时许,由安徽开往潍坊方向的火车停靠在了潍坊站,几名铜陵市救助站的工作人员带着贺效珍踏上了他阔别29年的家乡。与此同时,在市救助站等候的贺效珍的家属们,内心激动万分,盼望着早点儿见到走失多年的贺效珍。

  贺效珍迈进屋子的一刹那,家人们一下子认出了他,再也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上前围住贺效珍喜极而泣。

  相隔29年,再一次见到父亲,贺文玲有瞬间的恍惚,随即抱着父亲号啕大哭,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对于过往的生活,贺效珍没有多说,只是有些拘谨和恍惚,当听到女儿的声音,他的目光有了些许神采,许久才开口,第一句话就是:“女儿啊,引啊(贺文玲的乳名),这么多年,你过得幸福不幸福啊,爸一直想着你。”然后又是长久的哭泣,抱着女儿不愿松手。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36-8797878,或登录潍坊大众网官方微博(@潍坊大众网)、潍坊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weifangdzw)。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