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通报潍坊青州“3.14”客车失控事故追责情况

2017-03-24 17:33:00    作者:张坤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日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信公布包括“青州3.14客车失控事故”在内的两起较大、重大交通事故的追责处理情况。据悉,潍坊青州“3.14”较大交通事故有5人被刑事拘留。

  大众网3月24日讯(记者 张坤)日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信公布包括“青州3.14客车失控事故”在内的两起较大、重大交通事故的追责处理情况。据悉,潍坊青州“3.14”较大交通事故有5人被刑事拘留。

  据悉,2017年3月14日8时37分许,驾驶人杨某驾驶鲁VD0963号中型普通客车沿X065县道行至潍坊市青州市邵庄镇西郭庄村时,车辆制动失效导致失控,与一辆小型普通货车、两辆小型普通客车、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及集市行人相撞,造成9人死亡(其中5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4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当地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并对中型普通客车驾驶人杨某以及未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责任的中型普通客车实际所有人杨某、实际管理人傅某,青州市顺达交通服务中心负责人冯某以及青州市客运站车辆检测直接责任人刘某等予以刑事拘留。

  针对该事故暴露出公路集市占道经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问题,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已督促当地立即进行整改,并通报全国要求各地进行全面摸排,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集市要报告当地政府迅速整改、取缔。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36-8797878,或登录潍坊大众网官方微博(@潍坊大众网)、潍坊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weifangdzw)。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刘贝贝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