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一驾驶员开车时低头 导致三车追尾

2016-10-17 11:17:00    作者:单姗 陈亮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2016年10月12日19时09分,有市民报警称其在诸城市凤凰路和平日路路口东侧发生追尾事故,事故造成三车追尾,万幸的是没有人员受伤。

  大众网10月17日讯(记者 单姗 通讯员 陈亮)2016年10月12日19时09分,有市民报警称其在诸城市凤凰路和平日路路口东侧发生追尾事故,事故造成三车追尾,万幸的是没有人员受伤。

  接到报警后,诸城市公安局兴华路派出所和交警大队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在现场,民警发现最后一辆黑色轿车右侧大灯处损毁严重,中间一部崭新的白色轿车头部和尾部受损,最前面的一部蓝色驾车尾部受损。

  黑色轿车驾驶员告诉民警,当时其驾车沿凤凰路从东往西行驶,当行驶到事发路段时听见手机传来一阵短消息的声音,就低头看了一下手机,这时突然听到“咣”的一声,驾驶员发现自己已经追尾前面的白色轿车,白色轿车被后面的车顶着又撞了前面的蓝色轿车,就在黑车驾驶员低头看短信息一瞬间造成了三车追尾的交通事故。

  民警提醒,在驾驶车辆行驶的过程中,一定不要玩弄手机,如果实在需要,就要将车辆停在安全地带,处理完事情再驾驶车辆,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养成安全行车的好习惯,切勿做开车“手机族”。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36-8797878,或登录潍坊大众网官方微博(@潍坊大众网)、潍坊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weifangdzw)。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