仨醉汉耍横派出所内争吵打民警被刑事拘留

2016-08-30 09:47:00    作者:周晓晴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民警 派出所 刑事拘留 辅警 刘某
[提要]醉酒男子刘某等三人与他人发生纠纷报警,民警将他们带回派出所了解情况,三人却非让辅警给他们让座休息,并与辅警发生争吵。通过回放监控录像、询问当事人,确认犯罪嫌疑人刘某(33岁,河北行唐县人)、陈某(29岁,鄄城县人)、付某(26岁,寒亭区人)存在妨害公务、故意伤害民警的违法犯罪行为。

  醉酒男子刘某等三人与他人发生纠纷报警,民警将他们带回派出所了解情况,三人却非让辅警给他们让座休息,并与辅警发生争吵。民警上前制止,遭三人围攻。8月25日,三人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

  8月24日晚12时,奎文公安分局广文派出所接到报警,男子刘某、陈某、付某在市人民医院建筑工地与他人发生纠纷,被人殴打,民警将他们带回所内了解情况。刘某、陈某、付某三人均处于醉酒状态,在派出所等候询问时,三人借酒滋事,要求值班室内的辅警腾出位置,让他们休息,为此与辅警发生争吵。民警黄某从市人民医院建筑工地的现场勘查后返回,看到这一情况,准备带领辅警制止三名醉酒男子,不料遭到三人围攻。刘某用嘴咬住民警黄某的右手食指近十分钟不松口,并踢打辅警,陈某和付某用双手撕扯、推搡民警和辅警。经鉴定,民警黄某右手食指构成轻微伤。

  25日9时30分许,民警黄某向奎文公安分局维权办报案,请求维权。接到报案后,维权办迅速启动民警执法受侵害维权机制,督察大队、刑警大队对案件进行了联合调查。通过回放监控录像、询问当事人,确认犯罪嫌疑人刘某(33岁,河北行唐县人)、陈某(29岁,鄄城县人)、付某(26岁,寒亭区人)存在妨害公务、故意伤害民警的违法犯罪行为。随后,此案由刑警大队立案侦查.

  目前,刘某等三人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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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沈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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