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曝青州妇幼保健院漏诊 致宫外孕大出血险丧命

2014-05-22 08:55:00    作者:李元超   来源:大众网潍坊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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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日前,潍坊青州市民许女士致电大众网,称4月16日到青州市妇幼保健院做孕检,被诊断出“胚胎停育”,于是做了人工流产手术。5月3日晚,许女士突然因宫外孕大出血险些丧命,后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但输卵管被切除,以后无正常生育能力。许女士认为该事件为青州妇幼保健院“漏诊”所致,多次到医院讨要说法,而院方结论为患者“宫内宫外同时怀孕”,否认“漏诊”。

许女士在青州妇幼保健院做的三次B超诊断书

  大众网潍坊5月22日讯(记者 李元超)日前,潍坊青州市民许女士致电大众网,称4月16日到青州市妇幼保健院做孕检,被诊断出“胚胎停育”,于是做了人工流产手术。5月3日晚,许女士突然因宫外孕大出血险些丧命,后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但输卵管被切除,以后无正常生育能力。许女士认为该事件为青州妇幼保健院“漏诊”所致,多次到医院讨要说法,而院方结论为患者“宫内宫外同时怀孕”,否认“漏诊”。

  患者:医院漏诊致宫外孕大出血 B超显示第三次孕检无“附件”项

  5月20日下午,记者在青州市妇幼保健院采访了患者许女士。“4月16日去青州市妇幼保健院做孕检,医生诊断胚胎停育,需要做人工流产,当时孕期为73天。18日做了人工流产,19日出院。”许女士向记者介绍。

  许女士称,5月3日晚20时许,肚子突然疼得厉害,遂去青州市中心医院检查,结果为宫外孕大出血,生命垂危。“经抢救保住了性命,但输卵管被切除,以后没有正常生育能力,再怀孕只能靠试管婴儿。”许女士的丈夫表示。

  “青州市妇幼保健院把子宫内的胎儿做了人流,但宫外孕胎儿却未作处理,最终导致大出血。事情发生后我家属多次找到医院和卫生局,他们说医院没有责任,医院领导躲着不见。”许女士称,“医院领导说可以协商,你们没有责任还协商什么?”

  对此,患者许女士提出多处疑点:第一,孕检三次部位不一致,前两次为子宫、附件、妊娠子宫,第三次仅检查了妊娠子宫,因此怀疑“漏诊”;第二,正常流产后复查期为一周,但医生让其一个月后复查,怀疑不合规范;第三,查询相关资料获知,宫外孕37天左右便能检出,但该院73天未能检查出来,怀疑技术力量不足。

  院方:操作流程无违规情况 责任划分需医学会鉴定

  20日下午,青州市妇幼保健院回应称“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存在违规情况”,并出具了一份《青州市妇幼保健院关于许女士情况说明》。

  该《说明》记录,许女士“于2014年4月17日,因早孕、胚胎停育收住院流产,入院经详细体格检查及超声检查,均符合宫内妊娠,胚胎停育,双侧附件区未发现异常。住院后给予药物及清宫,过程顺利。”

  医院工作人员称许女士住院时确无宫外孕的任何诊断依据,并且是在出院后半月多才出现宫外孕症状,“有可能是宫内宫外同时怀孕,宫内正常妊娠的胎儿发育时,宫外胚胎营养不足,没有发育;做完清宫手术以后,营养都集中到宫外胚胎那里去了,胚胎得到迅速发育。所以,这种情况下检查不出来也很正常。”

  院方否认存在“漏诊”,称“当宫内、宫外同时受孕时,宫内妊娠的生长快,宫外妊娠的生长缓慢,绒毛不侵犯血管、不出血时,形不成包块,B超很难发现。并表示,“即使为漏诊,也不一定是由于医院失误造成的。“

  “我建议患者走法律程序,准备好相关材料到潍坊市医学会进行鉴定,医学会作出结果后,按照责任划分进行赔偿。”青州市卫生部门工作人员表示。

  对于院方说法,患者徐女士不予信服,表示会继续维权。对此,大众网记者将作进一步追踪报道。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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