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旅游法》后首罚"某"社 网友:等于没说

2013-11-13 14:53:00    作者:刘贝贝   来源:大众网潍坊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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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潍坊11月13日讯(记者 刘贝贝)潍坊开出《旅游法》实施后首张罚单,潍坊市旅游局对潍坊某旅行社处以一万元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13日,此消息在多家媒体发布后立即引发网友吐槽,认为使用“某”模糊违法对象,处罚意义和对消费者的警示作用大打折扣。

  潍坊《旅游法》后首张罚单开给“某”旅行社

  13日,潍坊媒体发布了一条标题为“潍坊开出《旅游法》实施后首张罚单”的新闻,“潍坊市旅游局开出罚单,对潍坊某旅行社处以一万元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二千元罚款,这是《旅游法》实施后我市开出的首张罚单”,并说明了潍坊市旅游局对该旅行社的调查证实过程。

  此报道约1000字,只用了320字左右介绍罚单,其余则是潍坊市旅游局对《旅游法》的贯彻实施宣传。

  报道中提到,“对潍坊某旅行社处以一万元罚款”,“市区某从事境内旅游、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在未按规定办理委托代理手续情况下……”,“经调查证实,该旅行社行为违反了《旅游法》第二十九条相关规定”……,关于被开出首张罚单的旅行社,均使用“某”“该”等字样代替,没有说具体社名。

  网友:和没说有什么区别?

  对于旅游局此次处罚,网友却不买账,认为“某”旅行社的说法模糊违法对象,对消费者来说几乎没有帮助。微博网友“巴莱武士”说,“别某啊,你一某,某得我们不知道是哪家了?”

  13日下午,记者致电潍坊市旅游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一会儿给记者回复,之后便不再接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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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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