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作者:迪猫(原创作品,转载请注明出处)
大众网潍坊11月13日讯(记者 刘贝贝)潍坊开出《旅游法》实施后首张罚单,潍坊市旅游局对潍坊某旅行社处以一万元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13日,此消息在多家媒体发布后立即引发网友吐槽,认为使用“某”模糊违法对象,处罚意义和对消费者的警示作用大打折扣。
潍坊《旅游法》后首张罚单开给“某”旅行社
13日,潍坊媒体发布了一条标题为“潍坊开出《旅游法》实施后首张罚单”的新闻,“潍坊市旅游局开出罚单,对潍坊某旅行社处以一万元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二千元罚款,这是《旅游法》实施后我市开出的首张罚单”,并说明了潍坊市旅游局对该旅行社的调查证实过程。
此报道约1000字,只用了320字左右介绍罚单,其余则是潍坊市旅游局对《旅游法》的贯彻实施宣传。
报道中提到,“对潍坊某旅行社处以一万元罚款”,“市区某从事境内旅游、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在未按规定办理委托代理手续情况下……”,“经调查证实,该旅行社行为违反了《旅游法》第二十九条相关规定”……,关于被开出首张罚单的旅行社,均使用“某”“该”等字样代替,没有说具体社名。
网友:和没说有什么区别?
对于旅游局此次处罚,网友却不买账,认为“某”旅行社的说法模糊违法对象,对消费者来说几乎没有帮助。微博网友“巴莱武士”说,“别某啊,你一某,某得我们不知道是哪家了?”
13日下午,记者致电潍坊市旅游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一会儿给记者回复,之后便不再接听电话。
相关新闻:
潍坊新闻 · 聚焦 · 娱乐 · 社会 · 体育 · 科技 · 军事 |
想爆料?请登录大众网潍坊频道(http://weifang.dzwww.com),拨打新闻热线0536-8797878,或登录潍坊大众网新浪微博(@潍坊大众网)提供新闻线索。 |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