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大众网讯 为充分发挥现有警力和装备资源的最大作用,进一步加大治安巡逻力度,安丘公安局在继续抓好日常巡逻的同时,于前期推出了警车上路即为执行巡逻任务制度。该制度规定,全局各单位所有警车均担负治安巡逻职责,一律由正式民警着警服驾驶,上路即打开警灯和 350 兆电台,随时接受指挥中心统一调度,对巡逻过程中发现和受理的警情,要立即进行先期处置,不属自己管辖范围的要及时移交,并向指挥中心报告。
为确保该项制度落到实处,安丘公安局警务督察室制定专门督察实施方案,组织民警开展不间断现场督察。通过定点、不定点检查,日常督察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上路警车驾驶员着警服、开警灯和电台运行以及执行巡逻任务情况进行全面督察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当场纠正,限期整改,并定期通报全局。安丘公安局督察室还相继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警车巡逻制度的通知》和《关于严禁使用警车办私事的通知》,及时纠正实际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了贯彻执行到位。该项制度的施行,壮大了治安巡逻力量,提高了街面见警率,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通讯员 崔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