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韩杰杰 本报潍坊5月12日热线消息12日,潍坊贴吧里出现了一个“收购旧版身份证”的帖子。有关律师称买卖居民身份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是违法行为。 12日,一个收购身份证的帖子出现在潍坊贴吧里,吸引了不少市民点击浏览。发帖人称,只回收22-30岁男性的旧版身份证,回收价150元一张,帖子里留有QQ号和移动电话。记者通过QQ联系到了发帖者,他表示自己朋友来淄博打工没带身份证,买张假的吧,不保险,所以想买几张真的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为什么只收购旧身份证?他给出的回答是“新的不要,新的上面的照片一看就能看出来不是本人,老版的照片比较模糊,好蒙混过关”。他说,可以购买7张甚至更多,具体情况见面可以详谈。 记者在网上还搜索到不少其他回收、出售身份证的信息。一名求购死人身份证的买者公开称,自己是辽宁人,想求购一个甘肃、宁夏或南方偏僻地区的身份证,最好是60岁左右已经去世的人的身份证,收购价格2万元。有的收购者还打着“收藏”的名义大量收购身份证。身份证信息也有求购的。 潍坊市公安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身份证不能作为商品流入市场进行买卖,像这种公然购买和销售身份证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过期的身份证,公安机关将统一回收进行处理,市民不能私自收藏和销售。山东海瑞达律师事务所王建华律师认为,买卖居民身份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买卖他人身份资料,则涉嫌侵犯公民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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