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潍坊6月26日热线消息看到存款预测收益能得万元,上世纪80年代末,市民孙女士将积攒了一年的300元钱存进银行,结果等到现在,就只能拿1000多元。 1989年的夏天,潍坊某银行推出了一些存款优惠政策,这吸引了奎文区的孙女士。她从银行了解到,存下几百元钱后,在十几年的存期后,或许可以得到万元的本息。孙女士很是动心,于是将家中300元积蓄拿了出来全部存进了银行,银行方也给她出具了储蓄存款特别服务证,预定存期18年。 记者在红色的特别服务证后附带的收益表上看到,300元存款按18年的存期,到期本息标注着1万多元。据此,在2007年9月初,孙女士满怀希望地来到银行处取款,可被告知到期本息才1200元左右。一万变成一千,这令她十分不解和气恼,就多次与银行方协商,要求按服务证上的收益支付本息。但是,银行方并没有满足她的要求。 对此,银行方表示,特别服务证中明确载明银行自行调配存款事宜,并按当时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利率保值补贴计付利息。18年以来,国家多次调整过存款利率。根据规定,这笔存款到期最佳收益就是1000多元。另外服务证后的收益表只是预测表,并非实际存款到期的收益承诺,对于如此大的差距,主要是国家利率调整导致的,并不是银行违约。此外,按照人民银行规定,定期储蓄存款也没有18年之说。 双方怎么也谈不拢,孙女士就把银行告上法庭。但是,法院也认为银行只需支付1000多元本息。 据法院有关人员介绍,预定存期18年这一条款违反了规定,是无效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国家利率下调,保值补贴率实行两段时间后,也取消了。特别服务证上预测表中确实载明了收益1万多元,但仅仅是处于不稳定状态的“预测”,并不能作为收益请求。根据相关规定及合同,18年后的最佳收益只能是1000多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