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海洋与渔业局重拳整治弥河内违规网具

2018-04-03 14:17:00    作者:史钰 丁文章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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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为切实保护弥河水域生态环境,4月2日,寿光市海洋与渔业局联合纪台、洛城、孙家集等相关部门开展了弥河违规网具的清理取缔专项执法行动。当天出动执法人员20多人,执法艇1艘,车辆6台次,清理定置网具20多张,网片长3000多米,立案查处1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有效打击了弥河内违法捕捞行为。

  大众网4月3日讯(记者 史钰 通讯员 丁文章)为切实保护弥河水域生态环境,4月2日,寿光市海洋与渔业局联合纪台、洛城、孙家集等相关部门开展了弥河违规网具的清理取缔专项执法行动。当天出动执法人员20多人,执法艇1艘,车辆6台次,清理定置网具20多张,网片长3000多米,立案查处1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有效打击了弥河内违法捕捞行为。

  针对弥河流域内的非法捕鱼行为,寿光市海洋与渔业局联合有关部门多次开展清理整治行动,特别是对电鱼等破坏资源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弥河内的定置网具都是附近外来的村民自制,无标准可查,且隐蔽性强,无人看守,很难找到下网人,致使对弥河内的违规网具进行清理后,过段时间又偷偷下网,造成违规捕捞现象时有发生。
  寿光市海洋与渔业局将加大对弥河流域的巡查力度,形成常态化机制,加大对电鱼、非法网具捕鱼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加强弥河周边村民的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守法意识,切实保护好弥河生态环境。

  根据渔业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渔具;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罚款。根据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立案标准,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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