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实施“五大工程” 助力文化名市建设

2017-09-21 10:27:00    作者:单文玲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为助力文化名市建设,寿光市实施“五大工程”。其中包括,实施文化品牌打造提升推介工程;实施公益性文化服务惠民工程;实施文化产业扶持培育工程;实施优秀传统文化挖掘传承发展工程;实施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

  大众网9月21日讯(记者 单文玲)为助力文化名市建设,寿光市实施“五大工程”。其中包括,实施文化品牌打造提升推介工程;实施公益性文化服务惠民工程;实施文化产业扶持培育工程;实施优秀传统文化挖掘传承发展工程;实施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

  确立“农圣故里·文明寿光”主体品牌和农耕文化、蔬菜之乡、三圣之地等支撑性文化品牌。对内,集中推介农圣品牌;对外,深度挖掘三圣影响力,争创“中国农耕文化之乡”、“中国书法之乡”。整理出版中华贾思勰与《齐民要术》研究丛书;组织举办一系列大型高水平、高层次、多形式的文化盛会和国家级的活动,扩大寿光传统历史名人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在全市开展文化名市建设“七名”(名人、名胜、名牌、名品、名馆、名典、名事)系列推荐评选活动;拍摄36集电视剧《巨淀湖》,打造双王城红色旅游小镇和影视基地、营里老河口沿河生态旅游基地、侯镇酿酒古镇、羊口渔盐文化小镇等特色镇街文化品牌。

  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改造提升图书馆、文化馆等场馆,加快推进文化中心演艺排练大厅、美术馆新馆和寿光红色文化展览馆建设;推动市历史文化中心场馆提升,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综合性展示厅、美术馆分馆等文化展馆。探索推进“星级评定”模式、“总分馆”模式、公益文化普及模式、城市书房、文体场所共享等创新性基层文化阵地建设。

  推进村级核心价值观广场(文体大院)建设,年内建成100处村级文化广场。办好每年一届的中国(寿光)国际蔬菜博览会和文化产业博览会、“文艺四季”、市民文化艺术节、“文化惠民消费季”等活动;各镇街每年组织开展各类文艺活动300余场,自发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达万余场,各村(社区)每年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12次以上,形成了“周周有演出、月月有活动”,进一步营造全市文化氛围。建立文艺作品扶持机制,设立圣都文化奖,每年在全市选拔优秀重点文艺作品予以立项扶持。推进“休闲书吧”普及,建设“书香寿光”。

  保持全市实现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速在12%左右。到2019年,全市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达到60亿元以上,占GDP比重达到4.8%左右。重点打造文化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极地海洋世界、中华汉文化产业园、洰淀湖水世界游乐园、齐鲁书画艺术品总部等一批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建设。

  深度挖掘、广泛传播寿光优秀传统文化,推进非遗进校园、送戏曲(艺术)进校园、“一人一艺”试点等。加强寿光古建筑和历史古迹保护,启动斟灌古国、边线王遗址修复保护工程,进一步开展文物保护和征集文物工作。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建立文明城市长效机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用好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媒体公益广告持续深入。深化乡村文明行动,大力培育弘扬新乡贤文化。持续开展道德模范、寿光好人、感动寿光人物评选以及在全市各行各业广泛开展“最美”评选活动。到2019年,90%以上镇(街道)、村(社区)达到县级文明镇村标准。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36-8797878,或登录潍坊大众网官方微博(@潍坊大众网)、潍坊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weifangdzw)。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王韶辉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