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临朐通报4起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

2018-08-16 16:30:00    作者:张坤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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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近日,临朐县纪委将近期查处的4起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进行通报,通报如下:

  大众网8月16日讯(记者 张坤)近日,临朐县纪委将近期查处的4起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进行通报,通报如下:

  龙山产业园赵家辛兴村王宝明严重违纪问题。2013年至2016年,王宝明先后持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信用卡透支共计121884.73元,经三家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透支资金,后更换在银行预留的手机号码,隐匿住址,逃避银行催收。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宝明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0元。王宝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东城街道陈家河村党总支委员、祝家河村首席代表曾凡玉违纪问题。2018年3月20日19时许,曾凡玉驾驶小型轿车与逆向行驶的相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致相某某受伤,肇事后曾凡玉驾车逃逸,受到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曾凡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城关街道王家楼村卢国山违纪问题。2015年2月,卢国山因欠赵某某货款向其出具49000元欠条,后一直未归还欠款。赵某某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后卢国山未按要求还清货款,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卢国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柳山镇城头村张子潘违纪问题。2017年4月20日16时许,张子潘在柳山镇城头村附近,因琐事对张某某进行殴打,致使其后腰、腹部受伤,受到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五日、罚款500元的处罚。张子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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