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人才政策出新政,让您创新创业更安心、更放心、更有信心!

2018-04-25 16:35: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

  潍坊高新区鼓励高校毕业生来区创业就业扶持办法

  一、政策内容

  (一)实施研究生引进扶持计划

  1. 对企业新聘用及来区自主创业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以下简称“双一流”)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市级补助标准每月3000元基础上,区级再配套补助800元;对企业新聘用及来区自主创业的非“双一流”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市级补助标准每月3000元基础上,区级再配套补助500元;期限5年。对新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按其在站实际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助,补助期限最长为2年。对出站留区或来区在企业工作的博士后,在市级科研经费资助标准20万元基础上,区级再配套资助3万元。(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2. 对企业新聘用及来区自主创业的“双一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市级补助标准每月1500元基础上,区级再配套补助300元;对企业新录用及来区自主创业的非“双一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执行每人每月1500元的补助标准;期限3年。(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二)实施大学本科毕业生集聚工程

  对企业新录用及来区自主创业的“双一流”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市级补助标准每月500元基础上,区级再配套补助200元,期限3年;对企业新录用及来区自主创业的非“双一流”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执行每人每月500元的补助标准,期限1年。(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三)提供创业孵化载体

  支持具备条件的园区建设博士、留学生、海外人才及大学生创业空间。大学生创办企业入驻创业空间的,第1年免租金,享受创业辅导、管理培训、融资对接等专业化服务。创业空间每新入驻1家大学生创业企业,给予1万元的经费资助,每家创业空间每年最多给予20万元经费资助。(责任单位:党工委组织部、各园区)

  (四)评选优秀创业项目

  组织开展大学生创业大赛,每年评选10个优秀项目,项目在高新区落地转化的,给予5—10万元的资金扶持。(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五)落实创业带动就业扶持政策

  对来区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现行政策规定,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六)提供住房保障

  对来区创业就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来区创业的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提供人才公寓作为周转住房。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按其实际投资额或缴纳税金情况,给予5—25万元的购房补助,用于购买自有住房。(责任单位:党工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二、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抓好政策落实;组织部、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二)保障经费投入。所需费用列入区财政年度预算,并根据实际支出增减调剂。对弄虚作假骗取政策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追回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完善服务保障。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人才服务窗口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申报兑现政策,提供政策、信息、项目、技术等咨询服务。

  三、其它事宜

  (一)本办法与现行其他政策规定有交叉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二)本办法由潍坊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4月22日。

  潍坊高新区支持企业定向引进紧缺急需人才扶持办法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符合高新区产业发展方向的重点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面向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全职引进的紧缺急需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重点是高新区产业发展急需的23所高校及部分全国学科评估B+以上专业高校毕业生。

  二、高校及专业目录

  1. 清华大学:电气工程、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

  2.北京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3.浙江大学:电气工程、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

  4. 上海交通大学:电气工程、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

  5.南京大学:声学、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

  6.华中科技大学:电气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光学工程;

  7. 吉林大学: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声学、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

  8. 山东大学:电气工程、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车辆工程、能源动力与工程、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

  9. 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气工程、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能源动力与工程、化学工程;

  10. 东南大学:电气工程、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仪器科学与技术;

  11.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

  12. 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

  13. 同济大学:声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14. 天津大学:电气工程、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通信工程、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能源动力与工程;

  15.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车辆工程、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

  16. 大连理工大学: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17. 北京理工大学: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光学工程、能源动力与工程、车辆工程;

  18. 西北工业大学: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声学;

  19. 电子科技大学:电气工程、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仪器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

  20.东北大学: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

  21.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22. 哈尔滨工程大学:声学、控制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3. 长春理工大学:光学工程

  三、扶持政策

  符合条件的紧缺急需人才在享受高新区支持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普惠性政策的同时,享受紧缺人才专项补助,具体如下:

  1. 对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照所学专业全国学科评估档次,从A+、A、A-、B+分别给予每人每年8万元、7万元、6万元、5万元的补助。

  2. 对新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照所学专业全国学科评估档次,从A+、A、A-、B+分别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4万元、3.5万元、3万元的补助。

  3. 对新引进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按照所学专业全国学科评估档次,从A+、A、A-、B+分别给予每人每年3万元、2.5万元、2万元、1.5万元的补助。

  4. 对未列入定向扶持学校及专业目录但产业发展急需、业内稀缺的高校及科研院所毕业生,经用人单位提出,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符合相关要求的,可比照前述标准给予扶持。

  5. 每名人才享受补助最长期限为3年。

  四、配套措施及相关要求

  1. 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主动帮助企业通过定向招聘、校园招聘等方式做好引才工作。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人才服务窗口办理申报业务,安排专人搞好政策兑现。

  2. 人才需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新引进人才情况由企业每季度集中申报一次,经认定后补助资金按季度发放至人才本人。本补助是针对人才的专项补助,不能用于抵减企业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给人才的薪酬。

  3. 本办法所需扶持资金列入区财政年度预算,实际支出根据引进人才数量增减调剂。

  五、其他事宜

  1.本办法适用于2018年1月1日后引进的人才。

  2. 本办法与现行其他政策规定有交叉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3. 本办法由潍坊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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