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计生委:非诊治需要不得对儿童开展微量元素检测

2013-11-01 09:21:00    作者:吕诺   来源:新华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微量元素检测 儿童 计生委 医疗机构 临床检测
[提要]记者30日从国家卫生计生委获悉,该部门近日发出通知,禁止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针对儿童开展非诊治需要的微量元素检测。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对违规开展儿童微量元素检测的医疗机构依法依规处理。

  原标题:卫生计生委:非诊治需要不得对儿童开展微量元素检测

  新华网北京10月30日电(记者吕诺)记者30日从国家卫生计生委获悉,该部门近日发出通知,禁止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针对儿童开展非诊治需要的微量元素检测。

  为规范医疗机构儿童微量元素临床检测,更好地维护广大儿童的健康权益,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就规范儿童微量元素临床检测有关工作发出通知。通知提出,根据儿童的临床症状,可以开展有针对性的微量元素检测,但要规范取血技术操作和保存流程,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当取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非诊断治疗需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得针对儿童开展微量元素检测。不宜将微量元素检测作为体检等普查项目,尤其是对6个月以下婴儿。

  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对违规开展儿童微量元素检测的医疗机构依法依规处理。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沈晓茜
潍坊新闻 · 聚焦 · 娱乐 · 社会 · 体育 · 科技 · 军事
    想爆料?请登录大众网潍坊频道(http://weifang.dzwww.com),拨打新闻热线0536-8797878,或登录潍坊大众网新浪微博(@潍坊大众网)提供新闻线索。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