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加快推进公共场所母婴便民设施建设 保障母婴权益

2018-07-19 10:53:00    作者:沈晓茜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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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提高母乳喂养,公共场所设立母婴室越来越被关注。2017年,潍坊市卫计委、发改委、住建局、交通局、旅游委、规划局、民航局、工会、妇联等9部门联合发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加快推进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据统计,截至2017年末,潍坊市公共场所共建有133处母婴室,配置率达70%,其中医疗机构母婴设施配置率达74%。按照建设计划进度,到2018年底,全市所有应配置母婴设施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将全部按标准配置到位。

  大众网7月19日讯(记者 沈晓茜 通讯员 陈泽坤 金燕)提高母乳喂养,公共场所设立母婴室越来越被关注。2017年,潍坊市卫计委、发改委、住建局、交通局、旅游委、规划局、民航局、工会、妇联等9部门联合发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加快推进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据统计,截至2017年末,潍坊市公共场所共建有133处母婴室,配置率达70%,其中医疗机构母婴设施配置率达74%。按照建设计划进度,到2018年底,全市所有应配置母婴设施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将全部按标准配置到位。

  加快推进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具体行动,是顺应全面两孩政策和保障母婴权益的必要措施,是助推“四个城市”建设、提升群众生活品质的务实之举。以行政的力量推动更多公共场所配建母婴设施,不仅是对妇女儿童的尊重和关爱,也是公共服务理念人性化的彰显,更是对全面两孩政策配套完善的体现。

  根据相关规定,经常有母婴逗留且超过1万平方米或日客流量超过1万人的公共场所,应配置建设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的独立母婴室。依据国家、省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工作要求,到2018年底,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配置率达到80%以上,到2020年底,所有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基本建成标准化的母婴设施。据统计,截至2017年末潍坊市公共场所共建有133处母婴室,配置率达70%,其中医疗机构母婴设施配置率达74%。

  2017年,潍坊市卫计委、发改委、住建局、交通局、旅游委、规划局、民航局、工会、妇联等9部门联合发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加快推进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并作为推进健康潍坊建设的重要内容写入了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潍坊市卫计委作为职能部门,将开展“母爱10平方”行动列入年度重点工作,率先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配置建设标准化母婴便民设施,满足就医群众对母婴设施的需求,形成支持母乳喂养的社会认知,积极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依据潍坊市卫计委的推进计划和实施方案,2018年3月底前,潍坊市、县两级妇幼保健院、人民医院、中医院、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解放军第89医院、阳光融和医院按要求在门诊(儿科、儿童保健等)服务区设置标准化母婴便民设施,其他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2018年底前配置到位,各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视各自情况特点于2020年底前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全市共有38处市县医疗机构完成母婴设施配置,投入运行33处,按照建设计划进度,到2018年底,全市所有应配置母婴设施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将全部按标准配置到位。

  什么是标准化母婴室呢?根据配置标准,公共场所母婴室面积一般不低于10平方米,除了有私密整洁的防滑房间,还要设有便于哺乳休息的桌椅、婴儿床或带安全扣的婴儿整理台;有电源插座、垃圾桶、提供热水和洗手液的洗手台,屋外、走道等显眼处有指示标识;有条件的可在母婴室内配置空调、紧急呼叫设备以及尿不湿自动销售机等。

  国家、省将母婴设施建设情况作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国家A级旅游景区创建的重要评选条件,作为交通枢纽、酒店、写字楼、商场、商业综合体、医院等公共服务场所等级评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推进母婴设施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目前对潍坊市现有母婴设施摸底了解发现,存在建设水平参差不齐、缺乏专人管理等问题。下一步市里将开展对母婴设施建设、使用情况的评估和督查,推动各地公共场所按要求把母婴设施建设落到实处,鼓励公共场所主动为哺乳妈妈和婴幼儿提供帮助和服务,提升母婴设施的知晓率和使用率,同时不断完善服务管理制度,确保母婴设施环境良好、整洁卫生、功能正常,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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