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竞争 山东分配3.99亿省级水污染防治金

2018-04-12 15:37:00  我要评论

  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财政投入要发挥“急先锋”作用,资金分配要迅速,更要科学有效益。近日,山东省财政厅会同省环保厅采取“绩效+竞争”方式,对3.99亿元省级水污染防治资金进行了分配。

  据了解,此次“绩效+竞争”的分配方式,主要是将绩效结果的导向性、竞争性评审的激励性有机结合,引导各市加强项目监管和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方面,以去年绩效结果为导向,突出正面激励。将各市2017年度“水十条”考核完成情况、2018年1-2月份国家考核水质断面达标情况、2017年底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执行和项目完工情况作为正向激励的评审依据,充分发挥综合绩效“风向标”的作用,加强正面激励。另一方面,以竞争评审方式,夯实今年工作责任。要求各市对2018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推进措施等进行陈述答辩,并对预期治理目标和预算执行进度作出承诺。通过“绩效+竞争”的分配方式,充分体现谁的综合绩效好、谁的工作积极性高就支持谁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发挥省级水污染防治资金的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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